- 医院通告
关于停止我院门诊输液的通知
发布处室:宁波市眼科医院 发布日期:2016-11-15 作者:宁波市眼科医院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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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病友:
为加强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国家卫计委所提出的“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的合理用药原则,我院于11月15起全面停止门诊静脉输液。
静脉输液是风险相对最高的给药途径,输液有不可估量的潜在危害:
1、降低人体免疫力;
2、损伤人体肝肾等器官;
3、增加交叉感染的风险;
4、可能发生危及生命的药物过敏反应及输液反应(如发热反应、急性肺水肿、肉芽肿、空气栓塞、静脉炎、神经损伤等);
5、过度输注抗菌药物会导致人体内有益菌群失调,耐药菌乘虚而入,甚至出现多重耐药的“超级细菌”。
感谢各位病友的理解和配合!
宁波市眼科医院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