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保政策
医保系统年度处理停机计划预告
发布处室:宁波市眼科医院 发布日期:2016-04-09 作者:宁波市眼科医院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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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定点机构:
因医保系统年度处理需要,2016年4月30日13时至5月1日8时,医保结算系统将暂停对医保定点机构的实时交易结算服务,影响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结算和其它相关功能实现,涉及范围包括宁波大市区内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同时省级“一卡通”交易结算也将暂停。
序号
系统停机
起止时间
1
4月30日13:00
至5月1日8:00
医保系统暂停服务期间门(急)诊就医医疗费处理办法: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员(不包括参加住院医保和外来工医保人员)及各类医疗统筹人员可凭本人的《医疗保险证历本》,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选择应急记账方式结算医疗费(选择应急记账方式,不再重复报销);也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选择先由个人现金支付,节后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市区城乡居民及余姚、奉化、宁海、象山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由个人现金支付,节后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
请各定点医疗机构按要求认真做好应急记账服务和相关解释说明工作。
宁波市城镇医疗保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