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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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眼科医院自动售货机投放项目采购公告 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市眼科医院的委托,就宁波市眼科医院自动售货机投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C-242085 项目名称:宁波市眼科医院自动售货机投放项目 最低限价:不低于人民币7600元/年 采购需求:在医院指定位置安装、投放自动售货机并对自动售货机进行维护、保养、清洁、更新、搬运、及时供货(包括临期产品的更换)等。 合同履约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后续年度合同的签订以招标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年度的合同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单位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 (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通过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的形式获取。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2、发售时间:2024年04月22日至2024年04月28日(法定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 3、发售地点: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1501B财务室]。 4、售价:招标文件每份500.00元,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汇款。 5、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招标公告发布网页下载并填写的投标报名函; (3)如非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要求本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发送),请将购买标书的汇款凭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报名函直接传真(0574-87179089)或发送邮件(tender03@126.com)至我司。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4年04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眼科医院(宁波市鄞州区北明程路599号,十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04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宁波市眼科医院(宁波市鄞州区北明程路599号,十楼会议室)公开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元 2、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 3、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递交。 4、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孔浦支行(行号:313332082133) 户名: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40030122000275085 十、其它事项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十一、业务咨询 招标人:宁波市眼科医院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北明程路599号 联系人:章老师 电话:0574-87862228 招标机构: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炅灵、何云海、周健 联系电话:0574-27820697 传真:0574-87179089 电子邮箱:tender03@126.com 联系地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大厦1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