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研教学
  • GCP
【项目立项】临床试验项目立项开展指南(2025.3.13更新)
发布处室:宁波市眼科医院    发布日期:2025-01-09    作者:    阅读次数:
【文字 】【关闭窗口】保护视力色:

  • 一、适用范围

    拟在宁波市眼科医院开展的期的药物临床试验、药品上市后再评价项目等。

    二、简要流程说明

    1、项目洽谈:项目洽谈应由申办方/CRO代表直接联系机构办公室,由机构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的洽谈,预评估项目可行性后。按医院流程确定项目负责人/PI,原则上不接受申办方/CRO私下指定的项目负责人/PI

    机构办公室联系人:杜越(机构办主任)、沃旭君、朱慧敏

    联系电话:(057489115257    Email:nbeyegcp@163.com

    邮政编码:315040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北明程路599号宁波市眼科医院六楼614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 08:00-11:30   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立项评估:申办方/CRO按要求提交电子版项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NMPA的临床试验研究批件、临床试验方案摘要等)到机构办公室邮箱(nbeyegcp@163.com)。经机构办公室审核电子版材料后,于3个工作内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告知申办方/CRO立项评估结果。

    3、形式审查:申办方/CRO按照机构要求提供纸质版资料到机构办公室进行形式审查(见附件1-7)。机构办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资料的审查工作,出具《立项意见反馈》,申办方在5个工作日内给出具体回复,相关问题处理完毕后出具《立项意见及回复》,审查通过后,给予立项通知

    4、伦理审查:申办方/CRO接到准予立项通知后,向伦理委员会递交审查资料。伦理审查每月1次。伦理委员会联系方式:0574-87862233,宁波市鄞州区北明程路599号宁波市眼科医院六楼624室

    5、协议(合同)签署:伦理审批通过后,将临床试验协议(合同)及CRC协议电子版发送至机构邮箱(见【合同准备】相关表格(2024版)),经我院多部门协同审核通过定稿后,按我院合同签署流程进行行政审批。

    6、CRA/CRC机构备案:递交资料明细(盖红章):①委派函;②身份证复印件;③简历;④学历证书;⑤GCP证书(不认可公司发放的证书)。

    7、启动会前准备:①款项支付:在启动会前,申办方/CRO完成首笔款的支付,并将款项支付凭证发送至机构办。公司支付每笔临床试验费用时,请在打款附言中作好备注。外院仪器设备备案、免费检查项目申请:见附件5、9,发送至机构办。③试验药物及试验材料物资交接:与机构药物/器械管理员及科室研究者交接,做好相关记录。④启动前质控:与机构办确认启动会前准备工作的进度,完成启动前质控。

    8、启动会:请提前1-2周和机构办公室及科室研究者协调启动会时间,启动会后,申办方/CRO代表将启动会会议签到表、授权表、照片、PPT、会议纪要(记录)发送至机构邮箱。

    注意事项:

    1、完整材料按递交信目录顺序活页文件夹装好,做好活页夹侧标,包含项目名称,申办方。

    2、资料为多页时需盖骑缝章。


    附件1-7:立项相关资料.zip

    附件8:宁波市眼科医院药械临床试验专用处方.doc

    附件9:免费检查申请报告(XX项目).docx

    附件10:启动前质控表格.docx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