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院通告
预约须知
发布处室:宁波市眼科医院 发布日期:2025-10-15 作者: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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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挂号须知:
一、医院实行实名制预约挂号(含当日挂号),请您确保所添加就诊人信息的真实性,包括姓名、证件号、手机号,如患者就诊时,医院发现就诊患者与挂号患者信息不符,我院将对本次挂号视为无效。(近视激光科室就诊患者限已满18周岁)
二、医院全面实施全预约分时段就诊。预约挂号提早14天下午14:00开放预约。
三、预约成功以后,您将收到一条预约成功消息。请你在预约时间段准时来院取号,取号后请先测视力、眼光,再按挂号单上提示位置签到候诊。为加强管理,对超过预约时间段30分钟以上者,每迟到15分钟在原预约号的基础上推迟5个号,以此类推。取号截止时间:总院:上午11:15,下午16:45;海曙门诊:上午11:15,下午16:45,夜门诊(周一至周五)17:45—19:00。
四、预约成功后您可在“预约查询”中查询到预约信息,如未就诊请在预约时间段前取消预约,否则视为爽约,3个月内迟到或爽约累计3次将暂停3个月预约挂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