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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眼科医院2025年11月部分医疗设备相关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发布处室:物资采购中心    发布日期:2025-10-30    作者: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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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波市眼科医院就2025年11月部分医疗设备相关项目开展市场调研,欢迎符合资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调研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主要功能要求

    (万元)

    1

    眼压计(回弹式眼压计)

    1套

    19.8

    便携式,用于测量眼内压

    2

    荧光显微成像系统

    1套

    60

    用于细胞、类器官、组织内部微细结构的高分辨率动态成像和三维重构分析。

    配置要求:一体化缓震箱体式荧光显微成像系统,具备数字共聚焦成像、50000×50000像素超景深3D无痕拼接、多视野成像、自动导航功能、半导体制冷CCD相机、全光谱LED光源和荧光淬灭保护功能。

    3

    手术医教研数智化平台

    1套

    90

    可在手术过程同时间轴记录手术室所有影像画面,具有直播功能,可术中连线专家远程指导,双向语音及标注互动;通过视频管理平台可进行案例编辑,利于教学、科研等。

    配置要求:医教研平台、音视频影像链集成。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所投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技术标准;

    4、投标人如为进口产品货物的代理商,还须提供产品制造商有效的授权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调研要求

    1.参与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资料一正三副,正本须加盖红章)。

    1.1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2投标代表的法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1.3投标产品的授权文件,维保项目提供所维保设备授权文件

    1.4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清单及报价表技术参数、产品彩页、售后服务相关承诺维保项目需提供详细的维保方案;

    1.5相关项目实施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1.6所投的标书装订成册。

    四、请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到宁波市眼科医院物资采购中心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51131700时。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北明程路599号1007室,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0574-87862228

    五、本次市场调研暂定于2025年11月4日15:30,(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北明程路599号宁波市眼科医院5楼517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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